在财政部、证监会等五部委联推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后,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,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,显示仍有半数以上的企业尚未建立内部控制机制,或仍未完善。
这份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的调查报告中显示,中国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意识有所加强。其中44%的受访公司表示,他们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。而在上一年的调查中,这一数字为20%。
这部被喻为中国的“萨班斯法案”的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将从2009年7月1日起,正式在上市公司施行。这意味着,上市公司只剩下一年的时间建立内控体系。针对一年的最后期限,91%的企业却表示,在内部控制机制的实施中,遇到一些障碍,其中包括缺乏完善的指导性,和可操作性强的理论框架或者模型等。而颇为有意思的是,57%的受访企业认为,管理层的意识不到位,不能有力支持该工作也是一个主要障碍。
德勤华北区企业风险管理服务主管赵善强表示,尽管时间仅剩余一年,只要公司框架不是很糟糕,那么在期限内完成并不是十分困难,关键是领导人需要重视该问题。
来源:新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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